首页 | 新闻频道 | 党务政务 | 小村经济 | 小村教育 | 小村风情 | 文艺频道 | 音乐频道 | Flash频道 | 软件频道| 小村社区 | 留言簿
  ◎ 当前位置: 小村教育 - 教育信息 - 两部委批准发布《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正文
两部委批准发布《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
新闻来源:中新网 作者:admin  责任编辑:zenghengjun  发表时间:2008年9月19日16:13
中新网9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,批准发布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《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》。该《标准》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
  通知指出,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、设计和建设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,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,坚决控制工程造价。

  通知称,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,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,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,合理规范和设计,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。

关闭窗口】   【打印本文

查看评论】    目前本篇文章共有 条评论
【发表评论】

姓名:  
内容:
     *限定500字,超过会自动截断。
    

版权所有:中国小村信息网 本站新闻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. 模板设计:梁前超 2006-4-16